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婆没有登记的,小孩今年四岁了。现在我们俩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要分开,断绝夫妻关系。我们都同意庭外调解,可是她爸不同意,说要分开的话就要走法律程序,请问这法律程序改怎么走?我该如何准备呢?我想要小孩的,不知他们会提出什么要求?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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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协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问题,直接分开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两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两岁以上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及小孩的成长环境等因素,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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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个很复杂的过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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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具一份同居证明,证明双方同居未登记。并生育一小孩的事实。第二,写一份起诉状诉讼至法院。如果你想要小孩,在起诉时写明,小孩由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至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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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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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登记的不成立父亲关系,只要自行分开即可。对于小孩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综合双方的住房、收入及小孩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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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登记就是没有结婚,不存在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就谈不上走法律程序分开了。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断。您可以起诉女方,要求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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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的,不用离婚的;但是对于小孩的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程序的;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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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