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抽奖的方式促销婚庆订单,特等奖为价值12000元的新加坡+民丹岛7天4晚双人游,由于此奖项的存在,我决定签单,签订了价值16000的婚庆订单并预付1000元定金后,参加了抽奖,结果抽中特等奖。之后又补交至30%预付款,共4800元。4月份就签订的订单,但是贵公司一直到现在不仅拒绝履行旅游承诺,而且一再推脱说不是自己责任,或者以低价物品置换,在我拒绝之后没有了任何消息。我有合同在手,我加上来回路费,和耽误的时间,还有我的婚期预定的酒店也未必能用上了,起码40000以上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