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973年我单位分给我一套住房,此房在市内二类区。在2001年动迁,当时户口有5人,我是户主,有大儿子一家三口及小儿子,动迁到4类区,面积扩大了,扩建费是我拿的(有收据)。咨询此房儿子和儿媳有份吗?儿媳与我儿两年前离婚,她有权分我的房子吗?有权向我要补偿吗?

民事相关
2012-07-06 11:4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