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朋友是农村的 家里女孩比较多 所以别人介绍了男的入赘,两个人没结婚生了个女儿,但是这个男的第一次因为生了个女儿,不在女方家过了,走了一段时间,回头回来认错,说以后好好过,不走了,过了有几个月,他又要走 这次走说再也不回来了,女方也没办法,看这男的也不像过日子的人,就让他走了,说是再回来也不要了,但是最近他又跑回来认错说是要回来过,女方不愿意要了,但是男的耍无赖不干,女方想通过法律维权,请问这事他们在维权的时候应该怎么陈述自己的理由呢?有没有胜诉的把握,还有未婚生的孩子会不会被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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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起诉的诉求是什么,你们根本就没有婚姻登记就不存在离婚问题。未婚先育不会受到法律处罚,就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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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所生孩子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需帮助,华东政法大学许斌龙律师愿免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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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表述不够准确,能否胜诉要看你起诉什么、为什么起诉。关于未婚所生孩子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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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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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所生孩子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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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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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