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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稼给张,张去世后,张前妻子女来争房产。张在生前曾写过一份遗嘱,主要内容是:“死后房子由老伴居住”(我母) 后来由于看到其前妻子女不孝顺,后来又在一份“授权书”上写了一句话:“我现住房子属于我的产权 我交由我的老伴某某某(我母)继承。有签字,有年月日。 请问:1、我母有权继承这个房子的全部吗?    2、子女来争怎么办?    3、其中有一子,近30年未回过家(被老人打出家门),他有权继承这个房子吗?

继承
2012-07-05 13:48:1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此房产非张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则由您母亲一人继承。
  • 房屋应该依据遗嘱由你母亲一人继承,他人无权要求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咨询免费。
  • 房屋应该按照遗嘱继承,有由母亲一人继承,他人无权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咨询免费。
  • 房屋应该按照遗嘱继承,有由母亲一人继承,他人无权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咨询免费。
  • 如果房子是个人的就可以。
  • 你好,按照遗嘱,由母亲一人继承,详情可来电咨询。
  • 您好!如果此房产非张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则由您母亲一人继承。
  • 首先要到法院确认遗嘱效力咨询.
  •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 你好:
    如你所述,如果该房屋属于张的独立产权,那么该遗嘱合法有效,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 按遗嘱继承,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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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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