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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二婚的,现在我们想离婚,房子是他与他前妻09年买的,我们是2011年结婚的,我们有一女9个月大,我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他抚养,我可以不用给生活费吗?以后我有能力能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样可以吗?,产权证是我们婚后办理的,只要我们夫妻2个人的名字,现在还有贷款要还,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要求平分这栋房子,还有就是他以前妻之前所欠的那些钱,我是不是也要和他共同清偿这些债务,

婚姻家庭
2012-07-08 10: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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