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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建造于2000年,所有手续完整,建造2层半(带上楼顶那层),2010年冬,在房屋基础上增加了2层,没有进行登记,2012年县上修环城拆迁到我家,他们的赔偿办法是:一二层按照国有土地方法按市场价赔偿,上边两层按照他们规定的一平米700,我们这市场价格已经3000以上,这样赔偿我们连套房子都买不了,我们该怎么办?请求您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上边两层的赔偿多一点!

征地拆迁
2012-07-04 16:26: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 一二 层的赔偿应该没有大的问题 2二层部分可以要求从新核定价格 3 可以诉讼解决问题
  • 土政策是这样就没办法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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