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名下有两套房子,她在世时儿子根本不尽赡养义务,还几次出手殴打老人,这点邻居和亲戚朋友可以作证。老人一直由三个女儿轮流照顾,现在母亲过世,没有留下遗嘱,她名下的房产可否由三个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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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莫满军律师,就咨询的遗产分割问题予以解答如下: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对于应尽义务而未尽义务的子女,在分割财产时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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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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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遗产一般应当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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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一般到达到虐待、遗弃的程度才丧失继承权。或者老人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个女儿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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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继承就按照法定继承,几个子女都有继承权,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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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是所有子女有继承权的。除非殴打、虐待比较严重,才会剥压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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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