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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今天被助动车撞了,左脚脚踝骨折。是对方全责。我妈妈现在53岁了,爸爸和我平时都上班的。我家里还有4个月大的儿子,平时都是妈妈带着孩子,还要做饭。现在他脚突然骨折了,就等于孩子没人带,家里也没有人烧饭了。我妈妈也没有人照顾了,都不能自理了。请问,除了医药费,还有骨折带来的不便这些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比如我们想请3个月的月嫂带孩子,做饭。还有哪些赔偿可以提出的。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7-04 13:23:3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有关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可以请律师具体计算一下。
  • 你好,你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科目计算一下。
  • 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构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
  • 可以适当要求赔偿的!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或面谈!
  • 1、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医药费等。
    2、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等。情况如构成伤残,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伤残鉴定,并要求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最终起诉解决,被告为肇事者和保险公司。
    上海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 可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请月嫂带孩子的费用不属于车祸造成的损失。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2、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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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