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56岁 退休 给一家小的广告公司送货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虽无合同但用工实施清楚。初步认定车祸是我父亲全责,送货的电动三轮车是广告公司的,初步认定为机动车,且我父亲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广告公司给我父亲保有意外伤害险,因事故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请问我现在可否申请用工单位赔偿,用工单位的责任多大,赔偿的金额大概是多少,法律上胜诉的难度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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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工作中,可认定为工伤,否则可以按雇佣关系请求单位赔偿,全额大约五十万左右,但你父亲有过错,肯定不能按全额赔偿的。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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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广告公司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属于工伤还无法确定。一般而言,应为提供劳务受害纠纷,可以追究广告公司的相关民事责任,但你父亲自己存在过错,要减轻公司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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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和广告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广告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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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全部责任,就不是工伤,可以按雇佣关系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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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从你的描述来看,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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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中受伤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委托律师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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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广告公司应该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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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