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学生(都未满14岁)早上起床之后还没有到上课的时候,在教室里打闹,其中甲向乙动手,乙手上有裁纸刀,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把甲腰部化了三寸长的一道口子。结果,甲被送往医院,其住院期间,花费了两千多元的医药费。请问,这相关的民事责任怎么承担?谁来承担?其中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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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需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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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乙的家长承担大部分责任,甲的家长也要承担少部分责任。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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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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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的家长应承担全部责任。学校若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等的责任,可适当减轻凶手的监护人(指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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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