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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限定劳动合同,2012年4月25日公司告知不让继续工作另等通知并没有解除合同,期间并没有支付我任何工资也没缴纳保险。2012年6月29日我已与公司快递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税前平均工资5200元 基本薪资2700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如何计算? 急!急!急!帮忙算算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2-07-02 22:07:4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工作年限计算
  • 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根据工作年限计算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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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