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我算是净身出户,俩个孩子是判给他,但孩子由我来抚养张大,男方每年支付我4W生活费,学习费用由男方另外支付,居住的地方是之前的婚房,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我对自己的将来开始担忧了。因为再照料孩子的同时,我根本抽不出身去上班。也没有积蓄,房子也不是我的,我怕等孩子大了,他会把我赶出来,(虽然说只要我不嫁人,房子会一直让我住下去 ,如果房子变卖,就得给我另寻住处。在这点上,他万一给我找间乱七八糟的房子给我住。所以我现在不想再执行协议,如果他起诉我,我要负什么责任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