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离婚的,离婚时我坚持要了娃娃的抚养权而放弃了部分财产的分割,离婚时是法院调解书,现在我想提起增加抚养费的诉讼,(因为对方很不讲道理,月收入14000元,我只有4000元,对方有能力支付孩子的第二课堂和兴趣爱好费的一半,但对方不予支付),离婚时判断抚养费550元,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双方个人一半,我现在提起增加抚养费的诉讼,但这次诉讼未提起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给负担一半,那么我2003年离婚调解书里的内容判决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给负担一半还有效吗? 2、我看到婚姻法对抚养费的解释是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的。我现在上诉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把教育费、医疗费判进去吗?那么我2003年离婚调解书里的内容判决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给负担一半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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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增加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不支持。原离婚调解书中关于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各负担一半的内容仍然有效,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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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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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你起诉增加估计也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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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有效。你可以单独要求增加除教育费、医疗费以外的抚养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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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判决也是有效的,应当支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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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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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