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私立幼儿园幼儿教师,已经在该园做了7年了,现在我怀孕了,预产期在11月底,不知道怎么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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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此基础上,如果你们达到晚婚晚育的再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二十天。职工休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予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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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定产假为98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20天。职工休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予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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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交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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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新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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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