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的时候我办了一份集体招工,由于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在90年的时候单位给我们一部份人放假了,从此以后单位再也没有通知我上班。我由于不知道当时办的是正式招工还因为后来单位黄了我就没有再回原单位,我就又办理了一份集体招工一直工作至今。可是现在原单位的人员费了很多的时间又找到了我说:由于集体改制的需要,现在把我们这些和单位没有联系的人员统计一下,说是能给一些补偿。我想问一下,如果我领了这种补偿会不会对我现在工作的单位即将办理的退休有影响?
我在89年办理的招工单位没有给我交任何费用,如三险一金。只是一份档案在那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