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年前和一个女孩子结婚了;在这四年里我每天累死累活工作;每月发了工作她就全部把钱拿走;也不给我留生活费;我也不敢说什么因为我是上门女媳;就在前年;年底我们分居了;到现在已有一年多快两年了;我想请问离婚我可以要回我的女孩子吗;她才一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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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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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孩子才一岁多,法律有明确规定,2岁以下孩子离婚时原则上随母。但如果小孩跟随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你还是有机会的。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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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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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你可能很难取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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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以下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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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