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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4年4月认识一南方人,并很快建立恋爱关系,第二个月我发现怀孕了,后来做了流产手术,04年8月份,我发现他仍和以前的女朋友有联系,后来他和他女朋友一直同居,但是仍然和我保持恋爱关系,并有两性关系,他说,他在我和以前女朋友之间犹豫不定,05年1月,我才知道他已经和以前的女朋友结婚了。虽然他之前多次给我提出过分手,我没有同意。我现在已经无法自拔,还爱着他,而且经常神志不清,我该怎么办?在他结婚之后,我们仍有联系并有两性关系,我属于第三者吗?我如果因此进了医院能要求他支付我医药费用吗? 1,现在我想要求他对我进行精神赔偿3万元,是否合法? 2,我父母告诉他如果他不赔偿我这些钱,我们将永远纠缠他,我们这样做是否是敲诈? [em00]

婚姻家庭
2009-01-27 22:16:0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现在他扬言要起诉我敲诈勒索,他老婆也说要起诉我说我破坏他们家庭,
    我怎么这么倒霉呢?我是犯法了吗?我是受害者啊。怎么他开始起诉我了呢?
  • [em16]可怜的女人,我想适当还是可以给些补偿吧,放开些不值得为这种男人苦了自已
  • 你的事情可以向法院上述民事纠纷 但(我父母告诉他如果他不赔偿我这些钱,我们将永远纠缠他) 这是要挟的行为你们要注意啊 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 你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只能自动离开,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否则你可能会侵权或是触犯法律。
  • 你处在一个第三者的位置,恐怕他人要求你赔偿才对,你恐怕无法主张精神赔偿。
  • 你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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