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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租了房子,当时签合同是签半年的,到2011年12月30日终止,我们一直住到2012年5月份房东要涨房租我们不想住了,到2012年6月28日跟房东说明我们7月1日要搬家,房东以我们并没有提前半个月通知他要搬家为由强行扣除一半押金,合同上并没有注明搬家需提前半个月通知房东,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处理?

经济相关
2012-06-30 09:23: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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