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朋友骑着新买的助力车在回工厂宿舍是时候撞上路边的宣传栏发生意外,当时宣传栏就在厂里面的路边上,他们工厂里面没有明确是上下班时间,只要有事就得加班,所以当时厂里没事做就没加班,但整个事故的发生就在他工作的工厂里,我朋友和她老婆在这工厂工作了5年了,他老婆也是个病人,家里有两个刚上小学的女儿和一个70多岁的老母,现在我朋友出事了,这个工厂的老板说整个事故责任大部分在于我朋友自己,而事故现场也没有经过家人的同意就清理了,对于整个事故我们该怎么办,还有事发现场是怎么处理的。是不是要等当事人的家属签完字以后才能清理?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希望有着方面经验的律师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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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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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是属于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而后再进一步确定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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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