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外认了一个干妈和干爹,没事就去溜达玩,有一天他干奶奶从外地回来看病,拿回来了六万多块钱,回来没几天就在他干舅舅家请客吃饭,我的弟弟也去了,是干亲,好歹也是干奶奶,吃的涮锅子,吃到一半没电了,是跳闸了,他家人腿脚都不好,我弟弟和他干爹到那屋弄的,没有工具,在找的过程中我弟弟发现了这六万五千元,当时没拿,半夜开窗户去拿的。拿了这笔钱就花了一千元还是给他干奶奶买东西用了。我弟弟到派出所才诚认的,把剩下的钱都还给他家了。我想咨询一下能判多少年,发多少钱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