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理赔,现在司法鉴定结果刚出来,上面写到休息期92天,营养31天,护理60天,这各种费用怎么算呢,请律师帮忙算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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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地的 交通局 咨询当地的标准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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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达后,你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及保险公司,律师给你详细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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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