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都是成都市新都区村民,男朋友家于2011年3月签字征地,现在处于安置前过渡期,请问现在我们结婚还能享受分房、过渡费等政策吗(我们都是农村户口,不迁移户口)?具体政策依据的文件是哪些?村里有1户户口没在村里,但是在签字前就已经谈好要享受正户的待遇,我们在签字前没有谈这个,所以望帮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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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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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的具体拆迁政策进行赔偿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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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建议详询拆迁安置部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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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