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厦的一名职工,目前大厦属于个人承租,现在上级单位说卖掉大楼进行破产清算,那么破产后如何丢职工进行补偿,共那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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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内容是: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说是说,破产企业的职工就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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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