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于一个假借条的案子,我爷爷不该这个人一分钱,他却在我爷爷有病期间,弄了个18万的假借条,把我家的房子给强行霸占了,现在我听说在其中的借条时间内,他在监狱里服刑,现在我们的律师去公安部门调查,他们却不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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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让法院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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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查询个人违法前科涉及当事人隐私,公安部门不予查询是合法的,这是民事纠纷,由于对方还没有实际拿到这笔钱目前看就算真是假的伪造的借条也很难构成犯罪,所以不用管,等对方起诉你再说,18万不是个小数目,对方不可能支付现金,如果是银行转账也应该由相应转账记录,所以不要过于担心,但去查询前科正常情况下是查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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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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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办什么事?要回房子?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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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