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多,没有尽过丈夫的责任和义务,瞧不起我的娘家人,还不让我和娘家人有联系,我娘家家境不好,结婚几天,第一次发工资就给家里了,他不高兴,打我骂我挖苦我,讽刺,不像个男人也不像女婿的样子,我三年的工资五六万,全让他强行拿去还债,贴补家用,干什么都我出钱他不出,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过,我生了孩子没几天他就虐待我,家暴不断,也不管孩子,今年他做了非人的事,还坚决提出离婚,还说他家的一切财产,房产,地和我无关。我要起诉,难道我在他家这么牺牲,到最后一无所有?他还私藏了我的结婚首饰,这些都是他的吗?我想孩子归我的话,要向他索要赔偿,分割财产,孩子不归我我也应该得到赔偿,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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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你们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就去法院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你有家暴的证据,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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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可要求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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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起诉离婚,婚后共有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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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姻法46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那么是不存在赔偿一说的,其次,孩子由谁抚养要看孩子的年龄和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原则的,一方抚养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的,至于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财产和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的,因离婚涉及个人隐私,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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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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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