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前夫他在2006年过逝。我和他是在1995年1月结婚,结婚前他就和他的弟弟一起开了一个铝合金门市部和一个游戏厅,我俩一结婚就把这两个都转让了。他又和他弟弟买了一辆面的跑出租,跑得钱从来也没有给过我。后来又跑大货车跑回来的钱也没有给过我都给他妈了,他妈把这钱又交给他二姐存到了厂里。他妈在1998年去世,住院也花了不少钱。哪时我俩结婚三年多。他也就是在这时检查出来有病,后来就再也没有干过啥一直在家。靠我一个人的工资和他姐时长的补贴过得还可以。他住院到买墓地一共花了4万多,都是他姐拿那公用钱,我也花了4千多。从结婚到他不在都没有给过我钱,有时出车还问我要钱。我是在他死后一年结了婚我带着我女儿。当时他二姐把他一共花了多少钱都列了账单,还剩有五万元。也给了我一个账单,我当时也没有细看。我结婚后我们的关系还算一般。我现在想问我还能分这五万元吗?

继承
2012-06-26 18:33: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