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医院出资,外出进修学习三个月,进修前与医院签订必须要为医院服务十年以上,否则将赔偿医院十万元的补充协议合同,我现在不想继续在这家医院,请问我是不是必须要按合同来赔偿,虽然当时我觉得合同也不太合理,当时没想过离开医院也就签了合同。我的进修费用三个月只有六百多远,我现在是孕期,是不是有特殊的途径解决?请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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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仅限于培训费或是竞业限制费;
2、医院与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已大大超过培训费用;
3、你可通过正当途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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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拒绝其不合理的要求。
如果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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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与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培训费用,高于部份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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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不得高于培训费用,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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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高于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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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你的医院是公立并且你属于编内外,你不应当支付十万的违约金,只给付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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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600多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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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金不能高于培训费,常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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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