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根据我昨晚咨询过的法律问题,我和挚友现在设想,是否能对该孩子的亲生父亲以“遗弃罪”进行立案?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归属权,全部归属亲生母亲所有。因为在孩子出生至今,亲生父亲就逃之夭夭,根本没有承担抚养义务,更别说支付抚养费了,这是非常属实的现实,这个孩子从出生后就一直在外婆家生长近5年,孩子的外婆家人完全可以证明,而且当地的附近群众足以证明这个事实!另外说明的是:这个孩子是在当地医院出生的,医院出生证明上面填写的父亲姓名是拟造的,而且也没有填写身份证号码。这是孩子亲生母亲产后出院发现的。如果能够以“遗弃罪”立案,当地的乡政府或者是当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孩子亲生父亲未尽抚养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再次跪请律师帮助我们查查,根据《婚姻法》《妇幼权益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条例条款规定,能够帮助我们向法院诉讼请求,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亲生母亲所有?

民事相关
2012-06-25 20:20: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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