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办了酒席,因男方不够结婚年龄没领证,婚后一个月,因男方问女方要钱办这办那,女方没给,男方及其家人就说不过就分,之后男的连声招呼都没打就外出了,走了几个月一个电话都没打,男方父母也没到女方家说更没找人说过,现在还向法院起诉女方,要其还回彩礼(总共才给3万,杂七杂八也花了2万),这什么世道,也没太道理了,好好的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被毁了,由女孩子变成了离婚的女人,(在我们农村只要办了酒席在大家看来就是结婚了),以后还怎么嫁人,名声、精神、等各方面的损失怎么算?请大家给指点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