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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在武汉按揭买了两栋楼房,定金是在离婚前33天交付并签署了订购书,而缴首付款的日期为离婚后,尽管离婚之前首付款已经交到前夫手里。后来一直由他交付房贷不给抚养费,我来抚养女儿不换房贷。已经交付两年。现前夫去世。请问这种情况我和8岁的孩子是否享有这份财产?享有的份额应该是多少?

继承
2012-07-11 00:11:3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小孩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房产证有你们双方的名字,则你可以享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没有您的名字,由于您前夫没有承担抚养费,实际上您承担的抚养费可以视作您对房产的还贷,因此,您也可以享有相应的费用及其增值部分或者相应的房产份额。具体情况建议您向律师详细咨询。
  • 孩子有法定的继承权
  • 有继承权。
  • 婚后为共同财产
  • 八岁的女儿有继承权
  • 如果房屋产权在你你前夫的名下,你孩子有法定的继承权
  • 你好,你的小孩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房产证有你们双方的名字,则你可以享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没有您的名字,由于您前夫没有承担抚养费,实际上您承担的抚养费可以视作您对房产的还贷,因此,您也可以享有相应的费用及其增值部分或者相应的房产份额。具体情况建议您向律师详细咨询。
  • 第一 你小孩 是否有继承权的 第二 对于 你们当时对房屋在离婚后是什么分配的 建议详细表述案情建议当面咨询详细表述案情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 你的小孩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房产证有你们双方的名字,则你可以享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没有您的名字,由于您前夫没有承担抚养费,实际上您承担的抚养费可以视作您对房产的还贷,因此,您也可以享有相应的费用及其增值部分或者相应的房产份额。具体情况建议您向律师详细咨询。
  • 你好,你女儿有继承权,你可以先与你女儿父亲家人协商。
  • 你的孩子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该房产,份额多少要看你前夫父母健在与否、再婚与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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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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