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我骑自行车搭载好友回小区,路线正确,快到小区门口了,发现我后面有俩双桥大车和我的自行车距离极近,我看他没有打转向就以为他直走,于是我本能向右避让,没有想到他也向右,于是听到我好友一声惨叫,随即我和自行车也被大车车头撞倒地,我爬起来已经看到我好友在大车的前轮和后轮之间了,被前轮从胸腹部碾压过去了,当时好友就没有脉搏了,事后交警的事故责任书说我是次责,不该搭载十二岁以上人员,死者的家属已经民事诉讼了,我想问下通常法院会判我几比几的责任及百分之多少的赔偿呢?还有我要提出异议,该以怎样的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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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察的认定不服 您 可以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申请复核。否则,您最多需要承担 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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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责任一般就是三七。
提交证据来支持你的异议。具体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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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次要责任一般承担30%以内的责任。建议与律师联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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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