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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4号,我驾驶的一个小货车在T字路口,跟一个电瓶车撞了,原因是双方都闯黄灯,对方的小腿中段骨折了,医药费花了将近3万元,都是我付的,现在快过了一年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快解决这事情,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因为我有事要离开上海,可是这件事一直解决不了,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6-23 19:36:2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对方病情没有完全好是很难段时间了结的,你可以通过交警双方协商如何赔偿以及其他事情如何处理。但是如果以后对方有病情复发或者其他情况还是可以再找你的。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可以和对方联系,或通过交警联系,让对方尽快通过程序解决。
  • 你好,根据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可在交警的协调下进行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只能让对方起诉法院!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或面谈!
  •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欢迎来电交流。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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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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