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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闹离婚,已经分居几个月了,一天回家丈夫不在家,我发现他的手机里有第三者的短信,于是就偷拿了他的手机,这样做犯罪吗,手机算赃物吗?

刑事行政
2012-06-30 11:10: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1.双方属于夫妻存续期间,手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丈夫都有处分和管理权。2.你拿走手机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证据,并非为了将手机占为己有,不符合盗窃罪的非法占有为目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因此你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所以手机也就不算赃物了。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未解除婚姻关系期间,只是不当行为,与盗窃是有区别的,建议及时返还;
  • 不属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