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3月份在**区人民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当时难产,产下时发现女婴的左手只有一个大拇指,其他手指的骨骼都没有长到手掌上。医院院长称他们并没有任何责任,有可能是做B超的时候手指被其他部分遮挡住而没有发现。但是我觉得医院有很大的责任,当时有做唐氏筛查,医生说没发现什么问题,而且B超和彩超都有做过好几次,不可能每次做B超时手指都被遮挡住而没有查出来啊,即使是有这个情况那医生也应该告知孕妇这个情况,孕妇可以选择做四维彩超来进行检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院方是否有过错?是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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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 医药费 挂号费 住院费 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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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产前检查可以发现的先天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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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实属于医院过失,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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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属于产前检查可以发现的先天畸形,医院无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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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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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产前检查可以发现的先天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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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的先天性缺失在胎内检查是存在困难的,唐氏筛查和手指缺失之间也没有关系,起诉能够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建议和医院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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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医院有一定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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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