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木企业上班不是用自己的名字,在上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单位有责任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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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木企业上班不是用自己的名字,为实际劳动关系主体,存在劳动关系;
2、在上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很难认定因工受伤;
3、综上,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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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者,享受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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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亡,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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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是自己名字签劳动合同,只要证明在该单位上班,双方同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认定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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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主责以上就属于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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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看具体情况,首先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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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以实际的姓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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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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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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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