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现60岁了,前天早晨上市场买菜和卖菜的人发生了纠纷. 对方(40多岁女士)先抓住我妈头发打起来了,随后旁边这女士丈夫不但不劝架还拿起棍子打了我妈,我们报警后,上医院检查骨头没什么事,医生诊断是挫伤,但我妈腰部和肩部被棍子打的不能动弹,在医生的建议下住院治疗。下午,派出所民警来电话说,我们这属于双方厮打情况都有责任,所以给我们七百块和解好了,但我们觉得这样非常不公平,现在我们在医院检查和治疗费用都花了好几千了,我们没同意和解。晚上,打我妈男的他姐到医院来赔礼道歉,但不承认他弟弟动手打人,而且还说他兄弟媳妇也受了伤住院了(我们认为根本在说谎),然后说一堆家里困难的话后,给我们七百块解决这事,我们不同意,拿给她看医院费用发票,跟她说了至少也得给我们报医药费。最后对方的态度是最多可以拿一千,不行就让我们随便。我们最担心的是,到了法院对方男的不承认动手,而且我们又找不到目击证人,在这样情况下,我们想向法院起诉能要回医药费吗?我们只想让对方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