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半年,刚进去签合同说公司印章不在这里,需要等盖了印章才可以给合同我,叫我先签着。中途还有其他条约添加,可是并没有一式两份。由于私人原因等不了公司批离职,所以在发完上月工资就自动离职了,现在公司说告我还有我赔培训费。公司还押了我19天工资。这样公司可以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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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你可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拖欠的工资;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要看公司是否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是否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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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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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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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视乎合同约定,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有需要请与曹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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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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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