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两个叔甲和乙,两人系同胞兄弟,两人终生未娶,也都没有子女,一直在一起生活,在1963的时候买了一套住房,但房证是乙的名,两人共同在这套住房生活到今。乙在临终的时候写了遗嘱把房子给了他人。我想问一下这套住房有没有甲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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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房产登记为准,除非甲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甲乙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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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推定房产证上记载的人为该房之权利人,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实际系甲乙二人共同共有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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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房产登记为准,除非甲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甲乙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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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产登记为准,该房产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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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