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子,3个女儿一个儿子还有一个植物人的女儿,没有留下遗嘱,如果上法院,一般会是5个人所有吗?那么如果到时候判下来,这种情况下房子有一个人不同意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吗?还有植物人的丈夫有外遇是否有代理人的资格啊?还有儿子平时对父母照顾的不好(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会不会影响他是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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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五人平均分配,但植物人的女儿可以适当多分一些.如果其丈夫对财产有不得的行为,可以取消其监护人资格.儿子尽管对母亲不好,但未达到取消其继承人资格的程度,仍有继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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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是5个人共同继承!但是照顾父母的以及植物人女儿会适当多分。
2、继承后,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分割,法院会判决拍卖。
3、植物人的丈夫有代理资格。
4、儿子对父母不好的,要出具相关证据!具体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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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植物人的女儿应当多分;
如果不能就房产分割方式达成一致,法院会拍卖;
对于未经赡养义务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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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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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