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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我的故事说出来,再请教您问题,谢谢!当初我跟他在一起,是他说他正在离婚,而且说得很明白,一定会离,因为他的讨好,纠缠,单纯的我,没有任何要求选择跟他在一起,几个月的时间后,我突然怀孕了,然后他叫我把孩子打掉,我知道孩子现在要不适合,所以我听话,几天后,他无情的告诉我,他要回去那个家,我用死威胁他,他都没理我,也没有对我有任何的补偿,我以为这是我的命,我认了。然而,因为我的心软拒绝不了他,还是有发生关系,最终在最近的一次出事后,他说明了,把孩子打掉,给我一万,哈哈,我们的爱情就值那么多,我的宝宝就这么的廉价,我恨他的无情,在我每次最需要他的时候都不在我身边,我从来就没要求过他给我什么东西,承诺的,他自己说过的也从来没有兑现过,我知道爱情是你情我愿的事,但他怎么可能这么理所当然的把我受的伤当小事。现在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情绪越来越糟糕,他要我给个答案他,我说我要30万,他说我们在法庭见,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我到底算什么?我跟他打官师的结果会怎样,我不一定需要钱的赔偿。

民事相关
2012-06-20 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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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