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房产证是这么写的:场地上有宽2米,长8.2米,总计16平米为自然通道,不允许堵塞。但没有明确标识清楚这条通道的位置。邻居把所有家门前的空地都筑成了场地,当然也包含了原有的这条通道。30年以来,我们的通行就是靠走这片场地,因为也没发生过任何矛盾,所以我们也没有去深究这条通道的具体位置和它本身有的面积。但是,最近,邻居要打围墙,在最前边给我们留出1米宽的通道,让我们出行。我们不同意的理由:1,产证怎么写的就应该怎么做,按证来办事,1米的通道不符合规定;2,打围墙没产证,属于违章;3,严重影响我们的出行。
我想咨询下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哪个机关来帮助我们协调,维护我们原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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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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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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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房管部门,实在无法协商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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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相邻关系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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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相邻权纠纷,要求邻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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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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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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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