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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早逝,母亲于2006年过世。该处公房原承租人母亲,租金交至2006年12月,同住人包括子女有6人,子女四人先后工作后迁出。侄女户口95年迁入(空挂),侄女父母有私房一同住,未在该处与母亲共同居住过,母亲过世前,户口本内有2人,2010年10月侄女父母2人将户口迁入该处。母亲生前口头遗嘱:该公房权益义务四子女均等(此后几年房租支出和出租收收入四子女平均承担、分配并立字据),一直以为承租人是侄女父亲(2012年10月迁入)。现老大重病不能自理,其他子女商议变更公房续租事宜,经查,承租人已变更为侄女,何时变更不详(根据公房租金交款单,应该是2006年后)。请问:变更其他子女可能及依据?通过何种途经,公房管理部门或法院诉讼?需何证据?谢谢

继承
2012-06-20 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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