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下关于应收款的事情.我是公司财务人员,应收款凭据丢失且客户又不给予还款,我这边需要负责嘛?也就是说这笔款 是不是要我来还给公司?有没有其它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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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司向对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且对方已办理抵扣,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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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不需要你来还的,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你公司跟客户存在那欠款的,就可以要求给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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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没有其他证据了么?比如之前签的合同,出货单?发票等等,如果这是唯一证据,且该证据丢失导致你公司损失了这笔钱,那么这是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你是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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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司向对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且对方已办理抵扣,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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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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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