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13个月,可能工作上得罪了一位领导,前几天突然通知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我不用上班了,签了3年合同请问怎么赔偿?我的合同是一年15个月的工资,我现在工资5000一月,自己在公司无任何违规违纪,是某位领导公报私仇,觉得很冤,现在公司同意赔偿1个月代通金和1.5个月的赔偿金,请问这是最佳效果了吗?公司说是严格按劳动法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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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在该单位工作15个月,可要求该单位支付1.5个月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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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所以您是可以获得三个月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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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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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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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解除,单位的说法是对的。但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应该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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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最佳效果,如果你不同意协商解除而是对方单方面解除,你应获得双倍的赔偿金,即3个月标准的赔偿金,并为你办理失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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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标准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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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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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所以您是可以获得三个月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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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