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在工地做事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挂到玻璃导致玻璃倒塌把脚弄骨折。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算工伤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责任由谁来负责?又能负多少的责任?还有就是玻璃倒塌导致一些玻璃破碎,这个破碎的玻璃又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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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或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被认定后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赔偿项目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停工期间的工资外,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确定;
4、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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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受伤属于工伤,由单位承担你的工伤待遇;
其次,如果是不不小心挂到玻璃的,这个玻璃碎的责任不由你承担;
最后,如何在索赔中由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也可以委托律师为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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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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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