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买了一个二手房,今年5月28日,和卖主、中介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里有这样一个条款,本房应按9600元/平评估,中介可操作低评估价,买方需付给中介节省税费的50%。我们咨询了其他家中介,都没有这个规定。而且中介提出的9600元/平,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我这个房子,按公积金贷款25万,正常评估出来就不会高于42万,这个房子的地价不高于5000元/平。 第二天一上午,我打电话青房置换总公司,咨询下是否有这类规定,青房置换不仅表示没有这类规定,同时说公司里没有这家中介。后来中介又说他们是中房的人,我电话咨询中房置换,他们说已经没有二手房交易业务了。之后刘姐电话通知我,按正常评估,不会多收好处费。 13日按41.8万评估价顺利办公积金贷款。直到18日顺利办完过户。 我只想问下,经过这么多事情,我很不满意他们的服务,当时中介合同签订的中介费2万元,我有没有权利要扣下一部分。中介合同出现霸王条款,签订的中介合同是否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