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途中,被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倒,造成脚骨骨折及右膝盖一下软组织损伤,交警队划定责任,对方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经调解中心没能调解好,在医院里住了十多天,药费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现在对方一直不出面协商,我要怎么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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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协商已不能解决问题,对方明显在逃避责任,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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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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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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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