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叫王**98年二次组建婚姻家庭,99年生一女孩,因前夫有一女孩,(由小孩她姥姥抚养)因家庭事情太麻烦及感情不和,04年离婚。离婚后我自带孩子生活,012年5月份执行庭工作人员来找我说,前夫与小孩她姥小孩姥为抚养费事情发生官司,找不着他,执行庭来找我,冻结我资金,叫我拿抚养费,问律师此案件还与我有关吗?我还有抚养义务吗?在离婚协议书上子女抚养问题第二条款明确写着:前夫前子女事情与我无关我不承担任何经济负担,现在执行庭指行我对吗?我如和去处理,请各位律师援护我,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6-18 19:55: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