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婚后,女儿判给了我,对方除了给550元抚养费以外,教育费和医药费一人一半,但是,我每次和他结账时把我女儿所用的费用不是发票的给拿出来不给,我想问一下,收据不行吗?因为我女儿跳舞和学英语的学校都没开发票,都开得是收据,还有,550元的抚养费已经给了10年了,我可以增加抚养费吗?标准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12-06-19 06:33: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如何执行
1385
农村800元的抚养费高吗
民法典 1940
农村800元的抚养费高吗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疾病
医保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疾病
农村医保卡报销多久到账
医保卡报销
农村医保卡报销多久到账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4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7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75
加载中